近日,浙江检验检疫局邮检办在来自巴西的邮件中截获海参5包,共计5.12千克,收件人为金华市一居民。由于海参属于禁止邮寄进境物品,邮检办工作人员对该邮件实施截留销毁处理。
但这是非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海参、花胶、鱼翅、干贝、鱼胶以及燕窝(罐头装除外)等滋补品禁止携带或邮寄进境,上述滋补品如需邮寄进境,须事先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入境检疫审批等相关手续。个人海淘、代购该名录内的产品,都属于非法!
这些滋补品多以小件包裹为主,邮寄面单品名大部分系虚假申报,如申报为“干制食品”或礼品,有的甚至隐藏在其他邮寄物中(但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哦)。
此外,我国相关法律还规定,禁止携带、邮寄酸奶、鲜奶、奶酪等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进境,切勿非法邮寄奶制品入境(奶粉除外)。
各位在海淘前最好先咨询当地检验检疫部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健康危害。一旦查处,检验检疫部门对截获含有违规物品的入境邮包采取退运或销毁两种处置方式。
信息来源: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编辑: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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